林志玲被積欠「1700萬通告費」天價酬勞曝光 出重手告製作公司 登微博熱搜第一
「第一名模」林志玲。(圖/翻攝自「林志玲」微博)

2017曾參加中國綜藝節目的林志玲,爆出被節目組積欠2集通告費共400萬人民幣(約1700萬台幣),去年官司開打雖然林志玲勝訴,但林志玲至今也未領到應有酬勞,最新消息指出,林志玲可能採取進一步動作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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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媒體報導,該節目的製作公司為「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埃告,且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新增一則限制消費令,申請人正式被積欠酬勞的林志玲工作室,這件事情也登上中國微博的熱搜第一,有關於林志玲「天價通告費」也再度引發網友熱議。

中媒報導指出,林志玲2017年僅上2集酬勞就高達400萬人民幣,隨著判決出爐,不少網友訝異「光上2集就賺這麼多錢」、「真是天價」、「明星錢真的好賺」、「錄兩期四百萬,人比人氣死人」、「錄兩期可以買一套房子了」。

根據中國法規,企業未能按法律文件執行給付義務,可對法人代表提起限制消費令,執行的具體措施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有限制艙等,以及在星級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消費也有限制,甚至購買房子和車輛也受限。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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