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未在6/30前召開股東會 證期局罰鍰24萬元
(圖/民視新聞網)

金管會證期局公告,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未於今年6月30日前召開股東常會,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因此對台開行為負責人罰鍰新台幣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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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證交所也針對台開7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案及部分獨立董事對董事會議案保留意見案,台開(2841)遲至7月14日19時13分及16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規定開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新聞稿指出,台開未依規定於6月30日前召開111年股東常會,違反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對公司行為負責人罰款24萬元。

台灣證券交易所也發布新聞稿,針對台開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5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說明,台開7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案及部分獨立董事對董事會議案保留意見案,台開遲至7月14日19時13分及16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規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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