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駁詐領助理費 林穎孟控「誣告」:向地檢署提出告發
北市無黨籍議員林穎孟。(圖/民視新聞)

北市無黨籍議員林穎孟涉嫌利用前男友葉曜彰當人頭,詐領助理補助款,兩人今經過檢方複訊移送被起訴。林穎孟今出面控訴,時代力量市議員參選人、時任辦公室主任吳香君「誣告」,從2020年不斷說謊、構陷,製作假證據,誤導檢方調查方向,對此,林穎孟已向地檢署提出告發,懇請地檢署不要包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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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穎孟涉嫌利用前男友葉曜彰當人頭,詐領助理補助款,粗估詐領金額逾百萬元,林穎孟、葉曜彰今經過檢方複訊移送被起訴,至於林穎孟被指控雇用葉擔任人頭詐領助理費則不起訴。

對此,稍早林穎孟召開記者會說明,時代力量市議員參選人吳香君,過去兩年不斷透過媒體見調提供假證據、假內容。針對吳香君指控「雇用男友詐領助理費」、「挪用勞健保費」、「生理假要衛生棉」,勞動部已明文裁決,上述罪狀是難與事實相符。

有關楊男資遣費部分,林穎孟指出,當時有關人事管理等事項,皆交由當時的辦公室主任吳香君負責。楊尚偉擔任助理期間表現良好,本人根本無資遣動機,經查,包含資遣約談、資遣行政程序,皆為吳香君冒用本人名義、盜用本人私章、偽造本人簽名所為。且楊尚偉若被資遣,資遣費僅1萬餘元,任何人更不可能為了這1萬元犯貪污重罪。

林穎孟表示,郭女受僱於本辦公室期間僅五個月,地檢署也在起訴書中承認,本人有確實支付助理薪資給郭羿岑,郭每個月皆有提供美術設計、影片剪輯等工作成果於本人,此外,聘僱郭女一事,包含設計影像等工作內容,皆係由吳香君所負責。她也提及,聘任郭羿岑期間,自己已與葉曜彰分手,不會講話也沒有互信關係。

林穎孟指出,楊男、郭女薪水加起來26萬餘元,「檢調也非常清楚,這些助理薪水根本沒有一毛錢進到我的口袋,我沒有拿任何錢,更遑論貪汙」,她對此也表示非常無奈。

林穎孟批評,吳香君從2020年開始不斷說謊、構陷,製作假證據,誤導檢方調查方向,這就是「誣告」,吳的所有指控,全部都已經證明是說謊,與事實不符,對此,林穎孟已向地檢署提出告發,懇請地檢署不要包庇犯罪。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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