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說明,經過初步調查,發現包括網紅Mini蝶等5名被害人,付了61萬6千多台幣購買連千毅的NFT,但在今年5月中旬該NFT卻在沒有被通知的情況下「無預警下架」,另外,連千毅在販賣NFT的直播中聲稱該限量NFT可兌換包含GRA鑽石、賓利名錶、iPhone 13、機車NFT賦能福利商品,但事後購買人想到他經營的蘭庭精品兌換無果,被害人認為遭到詐騙,控告連千毅詐欺。
刑事局偵四大隊6日上午許逮捕連千毅,偵訊後依觸犯《刑法》詐欺、組織犯罪條例將連千毅、楊姓NFT開發商、楊姓NFT公司負責人及徐姓客服人員等4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經過漏夜偵訊,7日凌晨複訊後諭令連千毅以20萬元交保,另外3人則分別以5萬至10萬元交保。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為「台灣有事」做準備 日將在琉球群島增設彈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