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才剛走出家門,就被白衣騎士擋下來,兩人講沒幾句話,下一秒,激烈推擠、糾纏在一塊,兩人重摔在地,原來白衣騎士是便衣員警要逮通緝犯,另一名搭檔也衝上前幫忙制服,但事後卻發現認錯人了。
當事人黃姓男子說,「邊打邊噴辣椒水,邊罵三字經就一直噴,我就說你們不要打我,我是公務員我在學校服務,你們不要打大概只能這麼講,我就護住頭,可是他後來用膝蓋一直頂我的咽喉,我現在身上全部大概有100個傷,都是紅腫拳頭的痕跡全身。」
黃姓男子無辜被當街抓捕,驚慌反抗下,從眼睛、耳朵、膝蓋傷痕累累,都包上紗布,越想越氣。54歲的他,在公家機關服務將近25年,20日晚上9點多,正要出門領錢,走沒幾步,就被兩名便衣警察包圍,說他是41歲李姓通緝犯,一路被拖行、毆打,導致頭、耳朵、膝蓋,甚至胸腔都是傷。鄰居一對父子趕緊出來勸阻,兒子也遍體鱗傷。
鄰居表示,「昨天我不確定那個人是不是犯人,鄰居,然後那個警察就動手要打我,鄰居,動手要推我我就後退,鄰居,後面還有個警察就用辣椒水噴我,鄰居,我現在眼睛紅紅的。」
當事人黃姓男子說,「我今天要是身體再弱一點點,應該當場就被打死了,他把我當成狗在打,我們就走司法途徑,我也不曉得怎麼辦,那時候我只有孤身一個人在那,那個打我的人還一直叫囂。」
一身傷還被上銬帶回派出所,警方確認他不是通緝犯後,才解銬放人並送醫治療,但他吞不下這口氣,決定提告傷害和妨害自由,副分局長出面道歉。
三重副分局長陳耿賢說,「本分局員警在辦案過程中,因為高度警戒導致盤查過程中,將黃民錯認為通緝犯的部分,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通緝犯有槍砲前科,員警高度警戒,卻誤把路人當作通緝犯。分局強調,如果員警有執法失當,一定會懲處,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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