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好奇問道「弱弱的請問,房東收取『電器折舊費』是正常的嗎?」表示自己租屋處2樓是住家,1樓則是店面,沒想到這天房東向她索取電費時,將兩層樓的電費混在一起收,都是以營業用電費率計算,讓她滿頭問號,且據原PO表示,房東當時曾說「電費單寄來再繳」,沒想到是先寄到房東家,之後房東再自己算2樓的電費錢。
原PO曬出與房東對話,好奇「房東收取『電器折舊費』是正常的嗎?」。(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對此,原PO相當不滿,向房東反應「為什麼是營業用電費?」坦言當初沒有說2樓住家是營業用電費,且「合約沒有這條」,希望電費能改為一般用電計算;事後房東也確實將電費改為一般用電計算,但卻將電費乘以1.1倍,向原PO收取了「電器折舊費」,讓原PO則回道「請問電器折舊費不是本該由房東來承擔成本費用的嗎?我之前租過2次,但都是住家電費,所以我也是第1次遇到營業用電費」,房東則表示「我也是第一次遇上你,2樓可商用,只是當初沒跟你約定很清楚」。
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一面倒直喊「還是別租了,感覺之後會跟妳索要一堆有的沒的費用」、「按照這個邏輯,他想收什麼就喊什麼耶」、「合約沒寫明就有問題,這種房東還是不要吧」、「電器折舊?正常使用下,電器折舊本來就是房東負擔」、「房東要這樣違規,妳就不用客氣檢舉吧」、「沒有約定清楚,就代表合約上沒有寫,不能他單方面說怎樣就怎樣」、「這房東是來敲竹槓的吧!」、「搬家吧,他就是要花別人的省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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