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中獎人注意!國稅局籲11情況「領不到錢」中1000萬也掰了
民眾統一發票需看清楚領獎事項,以免中了獎卻領不到錢。(示意圖/民視新聞網)

生活中心/許嘉惠報導

單數月的25日是民眾期盼已久的發票開獎日,民眾都會希望獲得幸運之神的眷顧,中大獎。不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要避免11種情況,以免發票號碼中獎,而發生無法兌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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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掣發載有載具識別資訊之兌獎聯有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導致無法辨認載具識別資訊情形者,不適用本辦法給獎規定。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統一發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也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

1、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
2、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3、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4、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5、已註明作廢者。
6、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
7、依規定按日彙開者。
8、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
9、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10、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
11、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


另外,消費者如持禮券消費,須先行檢視禮券上印製的注意事項,判別是商品禮券或現金禮券商品禮券,因營業人已在出售禮券時開立發票,且貨品全部金額都以禮券兌換,營業人也不用再開立零元的統一發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消費者與營業人間如只是兌換或退費行為營業人勿開立金額為零元或負數的統一發票,以免消費者持有發票,誤解仍可兌獎,造成消費糾紛。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若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24小時服務專線0800-521-988

或上財政部官網查詢:https://www.einvoice.nat.gov.tw/index!changeFocusType?newFocus=F134863647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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