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筆讚〉呂秋遠-國中三年,我是一個令人討厭的小孩
(示意圖/取自Pixabay圖庫)

文/呂秋遠

親愛的同學,我是今天晚上跟你談話的律師。我不知道在幾十年後,你會不會記得我跟你說過的話,但我希望自己可以記得,因此我還是把今天說過的話寫了下來,你心情不好的時候,都可以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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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知道你愛媽媽。她是不是愛你,我不知道。不過,愛是這樣,你愛一個人,純粹是因為自我滿足,而不是因為她愛你。我只希望,哪天你不愛了,也不要覺得有罪惡感就好。畢竟照顧你的人,都是外公、外婆,你爸跟你媽,根本就不存在。我可以肯定,外公外婆無私的愛你,至於爸媽,我就不確定了。我希望哪天你想要傷害別人或自己的時候,想想他們,或許你的想法會突然轉念了。

跟你說話,不是我的工作,我也不擅長安慰別人。況且,其實你真的做錯事了。即便你成績不錯,傷害別人也是不對的。傷害這種事,從來不是你主觀上覺得有沒有傷害,而是被傷害的人怎麼想。或許你不服氣,但是對於被害人來說,你就是做錯事了,做錯事,就要接受相對應的懲罰,所以我希望你可以心平氣和的接受學校、被害人對你的請求。

不過,即使如此,我還是很在意你的感受,就你所犯的錯來說,接受這樣的懲罰,是嚴厲了些。我不知道三十年後,你會怎麼跟三十年前的自己說話,所以我想跟你談談我自己的遭遇。

三十五年前,我跟你一樣是國中生,也一樣進了一個資優班,不一樣的地方是,我有一個非常嚴厲的爸爸,而不是你慈祥的外公、外婆。他要求我的成績一定要在班上名列前茅,但是我做不到。我的成績始終在中上,對於一個海邊小學校畢業的學生來說,能在這麼競爭激烈的班級存活,已經很不容易。於是,我開始作弊,更改成績單的名次,讓爸爸可以接受,我「看起來」很好。英明神武的老師當然會發現我們這種小朋友的伎倆,第一次,我被老師公開羞辱、毆打、記大過,這對我來說當然是一種嚴重的懲罰。第二次,我以為不會被發現,我還是做了這件事,老師當然不會去探討背後的原因,他們只會覺得我沒救了,就是天生品德低劣的孩子,即便我們同學可以按照成績選座位(多變態的設計),但是我還是被要求,成績再好都不能選座位,只能乖乖選擇講台前面的位子,他們要我記得這樣的羞恥感,不要再犯。

我當然再犯,因為我知道,只有透過這個方式,才能躲避爸爸對我失望的眼神。第三次,我不知道我早就被盯上,那天考完試,是蟬聲鳴鳴的下午,同學都可以短暫的休息幾天,但是我又被老師叫住,我知道,又東窗事發了,而且這次,我死定了。

老師把我叫住,不准我離開。接著,在走廊上重重的先甩我兩巴掌,然後要我下跪。我順從的做了這件事,心裡的羞恥感、不安感,不斷的上升。我永遠記得,他用力的把教室的鋁門窗關上來,巨大的聲響「碰」的一聲,把我嚇了一大跳。不瞞你說,當下,我真的覺得世界末日來了。對別的同學而言,是美好暑假的開始,對我而言,則是墜入地獄的一天。我知道,這一切死定了。

沒有人知道,包括我自己也不清楚,當時怎麼活下來的。只知道我被所有班上的同學排擠、老師在課堂上,會經常的奚落我。後來我沒有再犯了,也在最後一刻,勉強考上建國中學,但是那三年的經歷,三十五年過了,還是經常把我驚醒,在很多時候,我會沒有自信、沒有勇氣,因為在青少年時期,有三年,我是一個令人討厭的小孩,連我自己,都覺得自己又胖、又笨、又壞,沒有人愛、沒有人欣賞,被欺負也是應該的。

我不知道我好了沒有,但是我知道,那種孤立無援的痛苦。你會很想放棄,以為這個世界也已經拋棄你了。老師在課堂上嘲笑你,讓你會覺得無地自容;同學在下課的時候,對你露出嫌惡的表情,讓你覺得羞愧萬分。其實,站在台上或台下羞辱你的人,其實他們也有自己的問題,只是他們沒有讓你知道而已。然而,你卻每天要在那種地方,從早上七點到晚上九點,持續為了一所「不知道考進去能幹嘛」的學校努力。

我的運氣很好,後來沒有變成一個令人討厭的中年人。我還是會犯錯,也持續在修正。外公與外婆要我可以跟你說說話,可能只是希望我可以鼓勵你而已,但是對我來說,今天晚上,我跟十五歲的那個我,也聊了許多,謝謝你給我這個機會跟我自己對話。

以後,當你沮喪的時候,可以再看看這篇給你的話。當時的我,沒有人聽我說話;現在的你,我希望你可以知道,很多人愛你,也從來就沒有放棄你。

只要你不放棄自己,一切都會更好的。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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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律師
責任編輯/劉致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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