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呼籲:機車騎乘安全不容忽視

為培養機車駕駛人正確用路觀念及騎乘知識,公路總局持續推動機車駕訓補助計畫,鼓勵民眾在經過駕訓班的學、術科訓練後,培養遵守交通規則及正確的駕駛習慣。如果沒有駕照就騎機車上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將處以新臺幣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若是將車輛交給沒有駕照的人使用,車主也會處以同樣的罰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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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騎乘機車除了要瞭解相關交通法規外,守法精神及防禦駕駛觀念尤為重要。在駕車過程中,速度往往是造成傷亡事故的關鍵因素,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一般超速是處罰鍰1,200元到2,400元,但當嚴重超速(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即視為危險駕駛,除罰鍰將提高為6,000元到2萬4,000元外,並當場禁止駕駛、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記違規點數3點,及吊扣汽車所有人汽車牌照6個月。行車時遵守速限規定,除了維護自身安全外,也是保障用路環境的優先要件。

    公路總局提醒,騎乘機車時機車駕駛人及後座乘客皆要依規定配戴安全帽,並請購買符合國家CNS標準檢驗法規的安全帽,選擇尺寸合適並調整頤帶至穩固不易脫落,戴上後將頭左右上下擺,以不容易晃動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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