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白色上衣、載著黑色帽子的嫌犯,被警方帶回警局上銬製作筆錄時,居然一個箭步向前,伸手意圖搶奪警察腰間的佩槍。
所幸,槍套有設卡榫,警槍仍在槍套內,沒有被搶走,當時員警察覺有異,立刻起身,將嫌犯推向牆邊,其他員警也加入壓制行列,場面一度混亂;壓制過程中,嫌犯不斷掙扎,還造成3名員警受傷。
彰化分局中正派出所長侯春發說,「所幸員警立刻發現,而且槍套設有卡榫安全機制,所以沒有被成功奪取,壓制的過程中,因犯嫌的掙脫,導致員警有些許受傷。」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廖健男表示,「判處被告竊盜部分拘役30天,竊盜未遂部分拘役20天,傷害妨害公務部分拘役50天,合併應執行拘役90天。」
嫌犯是一名早餐店的店員,店內監視器拍下,她偷拿了收銀機裡的3千元現金,被店長發現後,報警依現行犯逮捕;沒想到,到了警局,居然想要搶奪警槍,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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