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三讀通過 禁電子煙、納管加熱菸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菸害防制法》從2007年至今,已超過15年未修訂,《菸防法修正案》,被列為本會期重大法案。期間民團不斷疾呼修法以因應新興電子菸品,朝野政黨在歷經5次協商後達成共識,終於在下午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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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游錫堃說,「《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

修訂內容納入5大重點,電子煙、加熱菸採一禁一管,加熱菸及其載具需經審查、納管。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加味菸),大專院校全面禁菸,禁菸場所抽菸罰則加重,菸品包裝警示圖文不得低於50%、購買菸品與加熱菸的年齡從原先規範的18歲提高到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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