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繳電費半年!房東焦慮問「能斷電?」網急阻止 台電曝解法
房東出租房屋時,最怕遇到欠費不繳的房客。(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生活中心/周希雯報導

一般人在外租屋最怕遇到惡房東,實際上房東也擔心會遇到壞房客,一不小心可能會引發租屋糾紛。近日1名房東無奈表示,過去都是由他先繳電費給台電,事後再依電表和房客計費,不過某位房客已欠繳電費長達半年,好奇房東是否能斷電處理?貼文引發網友熱議,台電也提出建議,同時提醒房東「不能逕自斷房客水電」,否則可能觸犯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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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房東在臉書社團「靠北租屋2.0」發文指出,他本身是分租套房的房東,每期的水電費都是由他先繳給台電公司,接著再按照電表和每個房客收費。不過,有位房客已有長達半年沒繳電費,讓他相當困擾,考慮是否該以斷電提醒房客繳費,但又擔心會觸法,好奇提問:「房東可否有權,從總電源那邊直接斷房客電呢?」。

租客欠繳電費半年!房東急問「能斷電?」網急阻止 台電曝解法
原PO考慮用斷電的方式,來提醒房客繳費。(示意圖/Pexels)

貼文一出,許多網友都不建議斷電,認為可改為扣押金,「可從押金扣,扣完還是不交以違約方式處理,如果自行申請斷水電會有強制罪的問題,除非是紙本帳單直接寄到房客手上的,遲遲未繳台電自行斷電」、「你只要斷電房客就能告你,就算最後無罪,跑法院也不是什麼輕鬆愉快的經驗,建議還是先從押金扣」、「不可以喔!觸犯強制罪。不過積欠水電費達兩個月租金可以請他搬走,簡單來說就是押金扣完的時候了」。

租客欠繳電費半年!房東急問「能斷電?」網急阻止 台電曝解法
網友建議,原PO可先扣除房客的租金,若還是不繳費則可請對方退租。(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至於房客長期欠繳電費的正確做法?據《ETtoday新聞》報導,台電建議,房東若要避免這類麻煩,可在網路辦理「過戶」,將電戶名變更為承租人(房客),按照規定,4個月未繳電費、瓦斯費就會斷電、斷瓦斯;2個月沒繳水費就會斷水。要注意的是,房東不能逕自斷房客水電,否則將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因此建議房東在和房客簽約時,除了要收取押金,也要在合約註明水電、瓦斯等費用「2個月沒繳就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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