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記綠器拍下,2月9日上午8點46分,黑色自小客車要從彰化員林中正路永昌街口左轉,卻在轉彎處,撞上正在行走的婦人,只見婦人被推撞之後,坐在斑馬線上,手上還緊緊提著剛買來的兩袋東西,不知所措。
員林西區消防隊員張維哲說,「婦人腿部遭車子撞擊,有疼痛的現象沒有明顯的外傷。」
被撞的是1名71歲的詹姓婦人,而肇事的駕駛則是現年78歲的邱姓老翁。救護車獲報趕到,將婦人送醫,幸好只是手腳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不過,像這種行人遭撞的情況,時有所聞,民眾都有切身的感受。
民眾說,「因為他們駕駛都覺得說,是視線的死角,因為行人走斑馬線,車子又左轉,一定會撞到的啊,他們駕駛人想轉就轉,尤其在鄉下比較容易這樣。」
員林所副所長林庭生說,「未禮讓行人的部分,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條例》,可罰1200~3600元的罰鍰。」
不過,要請駕駛人特別注意!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鍰,只是現行的罰則,經外媒披露台灣是「行人地獄」之後,法規將趨於嚴格,交通部表示,汽車未禮讓行人,罰金將提高至3600元,3月底前就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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