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起車禍造成騎電動自行車的廖姓女童,與後座的陳姓女童雙亡,肇事的阮姓駕駛則在加護病房,副駕駛也送醫,他們當時疑似是結束工作,要返回水上鄉,儘管沒有酒駕,但卻不明原因偏離車道。
據中央社報導,嘉義地檢署表示,今日下午經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後,確認電動自行車騎士陳姓女童,是因為車禍造成多發性骨盆開放性骨折併多處骨折、創傷性休克死亡,而廖姓女童則是因為車禍造成額頭撕裂傷併肢體骨折、創傷性休克死亡。
檢方提到,小貨車駕駛阮男因為車速過快,沒有注意前車的狀況,因此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訊問後諭知限制住居,並依法偵辦,另外,兩位女童家屬均對阮男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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