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全家持股程序違規 金管會罰泰山負責人48萬
(圖/民視新聞網)

泰山企業於2022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持股前,未依程序進行評估並納入會議資料,且議案資料僅為一頁持股明細表等,金管會證期局今天宣布開罰泰山負責人新台幣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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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證期局於網站公告,泰山(1218)企業2022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5903)便利商店股份前,未依所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進行評估並納入會議資料,且議案資料僅為一頁持股明細表。

此外,泰山董事會中,針對部分董事詢問及要求提示文件,不僅未提供及補充,列席的會計師及律師在討論及表決時均未離席,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規定。

金管會證期局決議,依證交法規定,處泰山行為負責人罰鍰48萬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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