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髮女在捷運站遇到偷拍狼,手足無措,慌張地跑回來跟員警求救。
時間倒回幾分鐘前,女子搭手扶梯上去時,嫌犯就站在後面,拿出手機偷拍,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還是被發現,嫌犯先落跑,沒想到事後又折回來。
民視記者黃恩琳說,「當時被偷拍的女子,就是來到這個詢問處報案,嫌犯就是躲在不到5公尺的地方,偷看整個過程,行徑非常囂張。」

捷運警察隊刑事組警務員方成德說,「嫌犯到場後並沒有進站搭捷運,而是在附近徘迴了,大概有10幾、20分鐘,在尋找合適的被害人,然後加以偷拍。」
犯案後,嫌犯假裝是路人,躲在柱子旁邊偷看,事發就在台北捷運市政府站,2月初,女子正要搭捷運回家時,40歲黃姓嫌犯一看到她穿裙子,拿手機犯案,但過程中不小心碰觸到女方的腳,讓女子有所警覺,立刻通報捷運警察。

捷運警察隊刑事組警務員方成德表示,「經本隊派員在偷拍男子,常出沒地點埋伏守候查獲犯嫌,依妨害秘密罪跟《性騷擾防治法》,函移信義分局續辦。」
根據統計,從去年(2022年)1月到今年(2023年)1月,捷運發生類似的妨害秘密案,共61件,占捷運刑案的14.3%,是第3高,而這些偷拍狼,也一一栽在警方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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