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88槍擊案後續 洪政軍訊後發監執行、槍手孔祥志收押禁見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涉嫌台南88槍槍擊案的主謀洪政軍、槍手孔祥志,台南地檢署在週日晚間複訊過後,其中洪政軍之前因為重傷害、妨害自由等,遭法院判刑9年定讞,傳喚未到被通緝,檢察官訊後將他發監執行;而槍手孔祥志,有逃亡、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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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88槍案的主謀洪政軍、以及槍手孔祥志,兩人被遣返回台後,經過一天的訊問,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作出裁定。

追88槍擊案後續 洪政軍訊後發監執行、槍手孔祥志收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洪姓被告因為前犯重傷害罪嫌,經法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定讞,在檢察官複訊後逕行發監執行。」

其中主謀洪政軍,2014年9月,在台南新化犯下了駭人聽聞的擄人斷掌案,當時他因為口角強押劉姓友人,砍斷他的手掌丟棄,遭法院依非法持槍、妨害自由及重傷害等罪判刑九年定讞,但洪政軍卻拘提未到遭到通緝,這次因為88槍案被捕歸案,檢方訊後直接將他發監執行。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孔姓被告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罪嫌,犯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有逃亡之事實,於2月26號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而開槍的槍手孔祥志,因為涉犯本刑5年以上重罪,而且已有逃亡的事實,有勾串滅證之虞,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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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院行政庭長劉秀君說,「被告所犯持有槍枝犯行,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認有羈押禁見之必要。」

加上先前已經收押禁見的另外五名共犯,總計88槍案,目前已經有七人遭到收押或發監,檢警逐步收網,要拼湊整起事件幕後重重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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