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前方機車開太慢,銀色轎車等得不耐煩,決定逆向超車,這動作被檢舉,而檢舉成功的關鍵,是因為他一次超了兩台車。
事發就在新北市新烏路二段上,可以看到現場是黃色虛線,是可以來超車的,不過其實依照法規,只能超一台車,如果超一台車以上就會被開罰。
去年,一名陳姓駕駛開車經過新北市新店區,想超車,但他開到對向後,原本前方的龜速機車,突然加速,緊黏另一台機車,導致駕駛必須連續超過2台機車,但這樣就等同違規,陳姓男子被檢舉,提告抗罰,最後敗訴,但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這項規定。
民眾說,「不曉得我真的不曉得。」、「這邊的路很窄,你真的要超車也是一個危險。」
合法超車究竟該怎麼超,除了不能一次超越兩車以外,彎道、陡坡、隧道等路段,一律禁止超車。
新店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徐瑞樟說,「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1項第2款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1200元,並計違規點數1點。」
律師楊逸政說,「開車時須注意車道標線,如果為實線時,屬禁止超車標線,不得任意變換或跨越車道超車,同時超車時,不得一次性連續超越兩台車以上。」
「不能超兩車」這罕見罰則,也讓不少用路人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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