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姓男大生2021年11月7日不慎和駕駛超跑的3惡煞發生擦撞,遭3人持球棒打到顱內出血且一度命危,3人均被台中地方法院裁准羈押禁見。宋媽媽當時受訪時表示,當初警方到場說只有張敦量打人,所以無法對其他在場人提告,但宋媽媽為母則強,和律師討論過後,傾向對3人提告,還兒子公道。
檢方認定先打人的駕駛張敦量有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強制罪起訴,仍在羈押中,另外兩名幫忙張敦量打宋男的共犯李韋霖、陳勁豪,則依傷害罪與強制罪起訴,已於去年9月交保,宋母後提出1500萬和解金條件,張敦量則透過律師提出150萬賠償,雙方因賠償金落差過大沒有達到共識。今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張敦量涉殺人未遂判,判8年、強制罪1年10月,一共被判刑9年10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而李韋霖、陳勁豪則依重傷害強制罪判刑4年8個月,另又犯強制罪分處有期徒刑7個月及8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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