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正副議選賄選案,在經過2個多月馬不停的偵辦後,台南地檢署針對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在內共10個人,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議長、副議長及郭姓被告3人形成共同犯意聯絡,由郭姓被告擔任總操盤手,其與副議長商討拓展票源之對象,並商議對具選舉權之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之不法手段。」
檢察官認為,邱莉莉為了可以拿下議長寶座,從議員選舉前就積極布局,並委由林志展以及郭再欽來操盤,手法是先針對具選舉權的議員行賄,如果辦法行不通,則採取恐嚇方式,並逼迫議員放棄投票或投給自己。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妨礙方姓市議員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權致2位李姓市議員,以及張姓市議員違背國民黨,台南市議會黨團決議內容,將議長票投給邱姓被告。」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說,「因為要勝選我們必須要,尋求他人的支持跟合作,那這並不一定是所謂的,要有什麼樣的承諾或關係。」
起訴內容還提到,邱莉莉等人為了爭取國民黨籍候選人支持,透過關係向對方打包票,如下次落選,會支付4年議員薪水,倘若如果想買房,有認識建商,房價可以打8折等利誘,而且如果議長選舉跑票遭開除黨籍,4年後將全力支持以及贊助經費,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
台南市副議長林志展說,「政黨合作是在合法的情況下進行,關於其他人有涉及什麼我是不清楚。」
台南正副議長選舉案錯綜複雜,涉及人員數十人,檢方逐一拼湊讓證據浮出檯面,儘管邱莉莉、林志展都說司法會還給他們公道,但究竟還有那些隱情尚未引爆,外界也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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