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喊「打擊滲透破壞」 施正屏、李孟居被點名「台諜」在列
中國央視2020年公布施正屏「認罪」間諜的影片。(圖/中國央視CCTV)

即時中心/劉書旋報導

《新華網》發布中國最高人民法院7日下午向14屆全國人大會議行工作報告的內容摘要,其中在提到「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部分,就提到過去嚴懲了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等犯罪,還點名了過去受判決的施正屏、李孟居2位台灣人為「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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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屏為師大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退休教授,過去還曾多次為文批評蔡英文政府。據中國官方通報指出,他自2005年至2018年以兩岸學術交流的名義到中國蒐集情報,內容涉及政治、經濟、多個領域。透過公開套取、刺探、收買等方式獲取中國一帶一路、亞太戰略情報,期間領取的間諜經費達新台幣160萬元。

施正屏受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被判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沒收2萬人民幣。中國官媒央視則於2020年在「焦點訪談」節目,指控李孟居、蔡金樹、施正屏和鄭宇欽等4人為台諜,並公布他們陸續在上述節目裡「認罪」的影片。

當時陸委會則批評中方惡意炒作、對臺灣從事兩岸學術交流人士,動輒以間諜罪名義濫抓,並編造子虛烏有、羅織入罪的劇情,現判處施正屏有期徒刑4年,是對臺灣人民恫嚇、政治操作之延續;嚴厲譴責中方刻意污名化兩岸正常學術交流,恫嚇臺灣人民的粗劣行徑,嚴重破壞兩岸關係。

中國最高法院喊「打擊滲透破壞」 施正屏、李孟居被點名「台諜」在列
中國央視2020年公布李孟居「認罪」間諜的影片。(圖/中國央視CCTV)

李孟居曾為屏東縣枋寮鄉鄉政顧問,在2019年香港發生反送中抗爭時,從香港進入深圳拍攝武警的集結畫面,被中國公安認為其攝影包含軍隊的裝備、集結地點與部隊數量,且侵害國家安全,遭間諜罪判刑1年10個月,並剝奪政治權利2年。

李孟居於去年服刑期滿出獄,卻因「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無法從中國離境,當時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聲援指出,李被關2年出獄後中國卻不准他回來,在沒有民主、沒有自由、處處監控人民的國家等同還是在關,也說「中國法律怎麼判,根本是隨便他們搞」,要求台灣應該硬起來要求中方盡速放人,不過陸委會顧及家屬意願並未對此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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