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張錫銘主張已改過遷善 喊話2024要投票執行公民權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曾經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的10大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服刑已經超過17年,上個月(2月)第20次提報假釋再度遭到駁回,他表示會持續上訴以外,並透過公開信件呼籲執政當局,他要參與2024年的投票,執行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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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為台灣十大槍擊要犯之一的惡龍張錫銘,當初被判無期徒刑,已經服刑17年,上個月(2月)第20次申請假釋再次遭到駁回,長期關注張錫銘的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已經向法務部提出複審。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 陳惠敏說,「那複審書會在兩個月內審定,審定之後如果結果是被駁回的話,我們會再持續提出行政訴訟,那我們也想知道假釋的條件到底是什麼,那假釋決定的新增又是什麼。」

「惡龍」張錫銘主張已改過遷善 喊話2024要投票執行公民權

除此之外,張錫銘透過朋友在網路公開信件,表示期盼大眾看見他改變自新的心,並說2024年他要行使公民權義務他要投票,並且跟陳惠敏要求50張的收容人投票請求書。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 陳惠敏說,「我們向監所裡面51個監所的,所有同學去提出邀請,那一共在一個月內拿到了2千多份的請求書,而第一個簽下的就是張錫銘先生,可是刑法在2006年修正之後,就已經將所謂的褫奪公權,只褫奪了關於被選舉以及任公職的權利,沒有去剝奪關於投票權的部分,總統票也好或全國性的政黨票也好,我們呼籲中選會能夠在監所裡面,設置特別投開票所讓收容人可以履行這樣的權利。」

其實張錫銘一直以來都不放棄申請假釋,去年(2022年)10月還親自出庭陳述意見,主張自己已經改過遷善,多次接獲監獄表揚,提報假釋卻屢屢碰壁,當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庭長做出說明。

「惡龍」張錫銘主張已改過遷善 喊話2024要投票執行公民權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庭長 李協明(2022.10)說,「他是得假釋不是應假釋,矯正署審查的結果認為說,對治安的危害是很重大,那假釋的話可能也要考量社會的觀感。」

法院認為張錫銘涉犯殺人及殺人未遂等重罪,一直沒跟被害人和解,也是主要駁回原因,張錫銘不放棄爭取權益訴訟,並喊話2024要有投票權,但恐怕重刑犯身分社會觀感難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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