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成員高喊:「奪回人民司法主權,奪回人民司法主權。」有鑑於過去司法改革往往淪為口號,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決定跳出來,團結公民力量,發起成立「台灣公民人權聯盟」。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發起人曹興誠說:「過去的司法改革沒什麼用,因為它是由上往下,另外就是每次都是開會,改多少不保證,開會通常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可是今天從現在開始,我們要把改革的力量,彙整成為由下往上的一種推力,我們要匯集意見,要求司法做到我們滿意。」

台灣司法案件堆積如山,處理進度緩慢龜速,曹興誠格外有感,主張以運用科學管理,提升司法效能,他洋洋灑灑列出4大建言,包括「第一次就做對」,即檢察官地院「一審敗訴」不得再上訴,同時「注重專業和分工」,把微罪偵查交給警方,檢察官專注法庭訴訟,更認為應該「除罪化、民事化」,針對一些刑責予以除罪,或改為民事賠償,更要善用「80、20」原理,針對風評不佳法官、檢察官,推動陪審制度,減少枉法或濫權。
曹興誠還說:「誹謗罪經過一審、二審刑事定讞以後,再去民事那已經搞得不知道多少年過去了,那有什麼用呢?所以誹謗要真正的根除,應立刻改為民事,因為民事很多人亂講話,就為了貪點小利而已,如果罰很重,他就不敢亂講了。」

結合學者、律師,曹興誠組成強大的人權聯盟團體,積極推動司法改革,就是想要讓台灣未來能以司法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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