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新聞稿指出,中福(1435)之前因未依規定期限公告111年第2季及第3季財務報告,符合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公告對其上市股票予以停止買賣,且因後續停止買賣連續滿6個月未恢復,已公告自112年4月2日起終止上市在案。
不過,證交所表示,中福已於112年3月15日補行公告申報111年第2季及第3季財務報告,並符合證交所相關規定,免除中福有價證券終止上市的實施,並自3月20日起恢復上市有價證券買賣。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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