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為打造城市友善環境生態,訂定「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並於2019年5月9日施行,除了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及養殖用地外,其他非農業用地全面禁止使用除草劑,例如公園、學校、住宅區、醫院、溪畔、道路兩側以及墓園皆在禁用之列。若在除草劑禁用地上違規使用除草劑,經採集檢出除草劑成分,將對行為人或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環保局統計,條例施行迄今,累計接獲50件違規使用除草劑檢舉案件,其中11件採樣送驗的植物樣本,檢出含有嘉磷塞、固殺草等除草劑成分,累計裁罰金額5萬5000元。對此,環保局也不定期透過多元管道宣導,並積極輔導社區志工及巡守隊以機械除草取代噴灑除草劑,今年度規劃加強向農藥販賣店家宣導,勿販售除草劑與非用於農地的使用民眾,以降低民眾誤將除草劑使用於禁用區域,保護環境安全。
高雄市環保局加強向民眾宣導。(圖/翻攝高雄市環保局官網)
對此,環保局長張瑞琿特別提醒民眾及墓園管理單位,千萬不要用除草劑清除墓園的雜草,使用除草劑除會破壞生態鏈、影響民眾健康,還可能因此吃上罰單,損人不利己。另外也呼籲民眾持續與環保局配合支持非農地禁用除草劑,大家齊心為保護環境、守護彼此健康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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