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歌搭到新莊比平時多200 乘客抓包惡質運將偷換計費表

民視新聞/李豫翰、吳培嘉 台北報導

你是否有遇過,搭計程車被超收金額的情況?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常常搭計程車,從新北市鶯歌到新莊,以往距離約16、17公里,車資400多元,但他某一天搭上一名李姓司機的車,沒有繞路跟塞車,卻開了23.4公里,車資635元,讓他懷疑計費表被改過,氣得拍照檢舉,一查發現,原來李姓司機偷換計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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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搭乘計程車,竟然發現司機的跳表,比平常搭車價格高出許多,讓他懷疑司機是不是不老實,氣的拍照檢舉。

這635元讓常常從鶯歌搭車到新莊的王姓女子覺得有鬼,王姓女子表示,平常從新北市鶯歌中正三路,搭車到新莊新崑路,約16、17公里,車資也只要400多元,但這天他搭到李姓司機的車,明明沒塞車、也沒繞路,但里程表卻是增加到23.4公里,金額635元,明顯被灌水。

鶯歌搭到新莊比平時多200 乘客抓包惡質運將偷換計費表

計程車司機(非當事司機)說,「算下來大概是250350,400大概45百塊啦大概450左右啦,改表比較不可能那個罰很重耶。」、「可是那個畢竟是少數吧,多賺幾個錢壞了大家名聲。」

王姓女子將照片寄給新北市交通局檢舉,後續交由標檢局檢驗時,果然發現計費表被動過手腳。

經濟部標檢局第七組組長張嶽峰說,「那原來他到我們這邊申請的表號呢,是跟我們系統留存的是一樣的,但是跟檢舉人舉發的照片是不一樣。」

所有計程車上路前,都要來到標檢局進行檢測,確認開車距離跟跳表一致,除此之外。

經濟部標檢局第七組組長張嶽峰說,「我們民眾搭車時呢,先認明我們這個同字檢定和單,這個同字印。」

一切都合格後,便會貼上這張「同字標籤」,這回被檢舉的計費表「同字標籤」就有明顯被撕下的痕跡。李姓男子接受標檢局訪問時說,計費表是路上撿到的,到了法院又改稱是把車借給朋友,回來就變這樣,說詞前後不一,被以詐欺罪起訴,被判拘役50天。

鶯歌搭到新莊比平時多200 乘客抓包惡質運將偷換計費表

經濟部標檢局第七組組長張嶽峰說,「一般來講我們會配合新北市,或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在我們一般日常生活中做路邊檢查。」

司機被抓到擅改計費表,可處最高75000元罰鍰,民眾搭車若有疑慮,也可拍照檢舉,避免不良司機在街上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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