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宇宸指出,在2021年,全國各地方法院總計得處理263萬案件,而較大型的法院,像是台北或是桃園地方法院,大多可分配到20至30萬件案件,而負責處理刑案的地檢署,則是一年平均收到53萬件,每位法官或檢察官平均1個月會處理50件案件,案件較多時也會達到100件。
施宇宸透露,周遭有不少法官及檢察官任職5至10年後,萌生想要轉任律師的想法。(圖/翻攝「喵星律師-施宇宸」YouTube)
也因為業務繁重,法官及檢察官等超時工作成為常態,施宇宸指出,他們每周的超時時數為23.9小時,過去就曾有書記官爆料,每月工時超過200小時,爆肝工作可說是成為業界相當常見的狀況,施宇宸還透露,周邊有不少法官或檢察官,在就職5至10年後,都萌生想轉任律師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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