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2020)說,「無論發生了什麼事,我希望世界能知道,香港司法體制是如何被北京強力踐踏,以及民運人士和香港親民主派陣營,在持續抗爭的路上,將會面臨到比以前更多困難。」
2014年黃之鋒2014年在香港雨傘運動中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他並未帶領抗議浪潮,但卻有多項罪名成立而獄。
17日黃之鋒又被判3個月徒刑,這次罪名是藐視法庭。香港法庭在2019年10月頒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地公布警務人員的資料。而黃之鋒2020年8月在臉書上,公開向示威民眾開槍員警的資料。
雖然2天後刪除了這則貼文,可是由於黃之鋒的臉書有高達50萬人瀏覽,影響力相當大。
法院認定屬嚴重事件,須判處阻嚇性處罰。
黃之鋒去年才服完2年刑期,17日的判決將使他再度被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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