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防治法》即將三讀」,管碧玲說到,明天就是就職滿百日了,今天就職第99天,北上走訪立法院,拜會了柯建銘總召、曾銘宗總召,也致電向時代力量邱顯智總召,與民眾黨團邱臣遠總召一一致謝,感謝朝野政黨支持,讓海洋污染防治法在委員會協商階段就取得共識、今天完成簽署了。
管碧玲說到,今天程序委員會已經列入下週院會議程,未來法案三讀順序可能會調整,但是快則5/12,慢則5/16,嶄新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就可以誕生了。
管碧玲表示,現行海污法條文61條,本次全案修正69條,可說是大修法。嶄新的海污法有五大主軸,包括:設置海污基金、強化污染的管理、全面提升罰則、建立吹哨者制度、以及即時接軌國際,「有力量的法律工具,將使潔淨海洋的夢想,更向前邁一大步」。
管碧玲表示,今天她也開始溝通「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並一一向各黨團說明,海產條例是海洋保育的一環,是為了在海洋產業發展過程,帶入海洋保育價值與量能的法案,「海委會在107年4月28日成立後,並不是就收回掌理所有海洋事務工作之權限,而是被定位為政策協調統合機關,所以,發展海洋產業的權責仍分屬於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海產條例通過後,其中所定之諸多政策工具,仍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責推動。
管碧玲說明,換句話說,上述條例若未立法通過,海洋產業照樣在各部會權責下蓬勃發展方興未艾,海委會沒有將保育價值帶入產業發展過程的角色,相反的,如果立法通過,海委會將能帶著「海洋保育價值」,參與、進入「海洋產業發展的介面」,「今天陸續和幾個黨團溝通,讓立法意旨可以得到支持,希望很快可以看到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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