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經龍和張女疑因感情糾紛,陰經龍談分手不成,持水果刀砍向張女,導致女方身中數刀,左胸兩處、右胸一處與腹部一處砍傷,經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嘉義地院去年依殺人罪判處陰經龍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另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6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都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不過今上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駁回上訴,仍判陰男15年徒刑,死者弟弟受訪直言,很不高興法官判這樣辦,認為陰男根本沒誠心誠意要認錯,一直要民事上訴。
他說,原本民事訴訟部分已打算原諒陰男,但陰男又上訴,至今也沒跟自己母親道歉,法官給他輕判,駁回上訴,加上陰男雖是癌症但保外就醫,一直在外面跑,根本沒達到懲治作用,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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