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育誌涉嫌殺害大馬鐘姓女大生一案,一審和二審均判處死刑。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中關於死刑的事實與理由存在矛盾,並且調查不完善,因此將涉嫌強制性交和殺人罪的部分撤銷,並發回重新審理。然而,關於遺棄屍體和未遂強制性交的指控,二審法院分別判處了2年和2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了上訴並維持了這些判決。
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引起馬來西亞媒體關注,包括《星洲日報》和《中國報》等媒體都紛紛報導了被害人母親對台灣最高法院判決結果的不滿。鐘姓被害人的母親在得知判決結果後曾經流淚痛哭,並質疑台灣的司法機構是否存在內部操縱。
馬來西亞媒體援引鐘姓被害人母親的說法指出,在她和律師都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最高法院卻將涉嫌強制性交和殺人罪的部分撤銷並發回重新審理。鐘姓被害人的母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是送女兒去台灣讀書的,我不是去送死的。」更質疑法官為何說兇手沒有預謀謀殺,為何不給她一個公正的判決。
這位馬來西亞籍的長榮大學女大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校園返回宿舍時,在經過台鐵沙崙支線高架橋下的小路時,被梁育誌用繩索勒住脖子並強行拉上車,女大生在死亡後的屍體被拋棄在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女大生的家屬通過跨國委託台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於2020年11月提起訴訟,包括死亡民事訴訟、死亡刑事訴訟以及犯罪被害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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