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素色白T,戴著黑色口罩,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偷拍私密影片,7月3日上午坐偵防車,到台北婦幼隊製作筆錄。
製作筆錄長達3個小時,針對媒體提問,低調不多做回應,不過被問到是否涉及多案,他表情嚴肅。
藝人炎亞綸說,「(但有人說不只一起會擔心嗎),不要亂猜測。」
媒體追問將近5分鐘,炎亞綸才勉強擠出幾個字,之後警方帶他回住所及工作室進行搜索,查扣平板、筆電、手機等3C產品,釐清是否存還有其他被害人影片。
原本傳出下午三點搜索完畢之後,炎亞綸要被帶往士林地檢署複訊,卻遲遲不見人影,只是應訊過程,有警用偵防車接送,遭質疑是耍特權。
台北市婦幼隊偵防組長蘇文紹說,「炎姓藝人並沒有使用特權,台北市婦幼隊偵防組長蘇文紹我們是奉檢察官指示,台北市婦幼隊偵防組長蘇文紹合法通知炎姓藝人,台北市婦幼隊偵防組長蘇文紹到本隊來做案情的說明。」
強調炎亞綸未使用特權,警方是奉檢察官指示合法通知他到案,後續偵查作為,都會使用偵防車做接送。
藝人炎亞綸(06.21)說,「我要在這邊跟你慎重的說一聲對不起,讓你承受你這個人生,不應該承受的事情,真的很抱歉對不起。」
突襲耀樂記者會鞠躬道歉,不過發生關係時耀樂才16歲,不論當時耀樂是出於自願,或被強迫,都已經觸法,當初拍攝的影片也成為關鍵證物,全案將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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