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炎亞綸坐「偵防車」反讓偵辦進度曝光 士檢要查北市警洩密
藝人炎亞綸昨日複訊後以50萬元交保。(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藝人炎亞綸涉及拍攝未成年人私密影片外流,昨(3)上午坐「偵防車」到台北市婦幼警察隊製作筆錄,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有特權。對此,婦幼隊昨日回應是奉檢察官指示合法通知,因後續還有偵查作為,才會派出偵防車接送,強調並無特權。但據了解,士林地檢署並未指示婦幼隊要以「偵防車」接送,甚至對於炎亞綸偵辦進度曝光,要釐清婦幼隊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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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日前被抖音網紅耀樂爆料,2018年兩人曾經交往,且炎亞綸曾對他拍下私密性愛影片,事後更一度外流,當時他才17歲未成年。

炎亞綸昨天現身台北市婦幼隊製作筆錄,上午10時許坐「偵防車」來到婦幼隊,也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有特權疑慮。婦幼隊偵查組長蘇文紹昨日回應,並沒有所謂特權,本案是奉檢察官指示,合法通知炎亞綸到婦幼隊說明,後續因為還有相關偵查作為需要進行,才會派出偵防車,在炎亞綸過來及離開時使用偵防車做接送。

蘇文紹說明,當時僅有搜索票,沒有拘票,是因被害人到案報案後,婦幼隊針對其供稱加害人的犯罪事證,進行後續了解。

獨家/士檢未指示派「偵防車」載炎亞綸 挨批特權北市警局回應了
北市婦幼隊昨日以偵防車接送炎亞綸。(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據了解,士林地檢署並沒要指示婦幼隊需派出「偵防車」接送炎亞綸,也不了解為何炎亞綸昨日偵查程序會對外曝光,未買單婦幼隊蘇姓組長說法,甚至要釐清北市警局、婦幼隊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相關責任。

針對此事,北市警局公關主任張耀仁今(4)日下午接受《民視快新聞》電訪,他表示,目前督察室已經介入調查,如有洩密會依法辦理。張耀仁指出,據其了解昨日確實沒有拘票,僅有合法傳喚通知書,但通知書並無強制力,需要當事人願意配合到案,否則警方沒有拘提或逮捕的權限。

張耀仁指出,婦幼隊並非出於給予特權動機讓炎亞綸坐偵防車,是因傳喚通知書無強制力,按執行實務,假如當事人臨時反悔,不願意配合到案的話,恐怕衍生其他事端,現場同仁可能是出於趕快把事情做好的出發點,不要橫生枝節,才會做出這樣的判斷。

張耀仁強調,炎亞綸是公眾人物,且事件爆出後炎亞綸也不害怕面對鏡頭,所以他不認為婦幼隊會特別出於給予特權、掩飾的動機派出偵防車,希望外界不要誤解。

至於針對婦幼隊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部分,張耀仁表示,婦幼隊當時並不知情現場已有大批媒體守候,傳喚之後的偵查作為,也都是外界預測,並非有刻意洩漏消息的情事。

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對未遵守本辦法之人員,應報請機關首長,依各該應負之行政、懲戒或其他法律規定之責任,送交各權責機關依法官法、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處理。如涉及刑事犯罪者,應向偵查機關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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