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 法院裁定7/20起延押2個月
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法院裁定7/20起延押2個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在任內涉嫌收賄、接受性招待及喝花酒,檢方4月20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5大罪名偵結起訴陳凱凌。陳凱凌目前在押,他認罪及願繳回犯罪所得,藉此爭取交保,不過台南地院裁定7月20日起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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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報導,台南地院今天指出,陳凱凌涉嫌貪污,面臨重責加身,因為預期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及刑罰執行可能性高,且陳凱凌和相關證人關係匪淺,要是交保在外,有高機率和證人勾串、滅證等。

台南地院說到,陳凱凌雖然認罪,不過重罪常伴有逃亡高度可能,且陳凱凌有籌措相當現金經濟能力、逃亡之虞,如果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所以裁定7月2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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