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行、紅燈停,這是一般民眾都知道,也務必遵守的交通觀念,但是南投卻有一名警官,知法犯法。
7月3日深夜,南投一名警務參下班後,酒駕上路,行經彰南路三段、福崗路口,闖紅燈違規左轉,當場被執勤的巡邏員警攔查,但這名警務參卻拒絕酒測,遭巡邏員警依法開出18萬罰鍰的告發單。

南投縣警察局督察長王國峯說,「在盤查臨檢的過程中,發現蔡員有酒味酒容,同仁依規定,宣讀酒測的權利,但蔡員表示拒測。」
一查之下發現,這名警務參曾經擔任台中市某警分局的副分局長以及偵查隊長,也曾經服務於刑事局中打,如今知法犯法,讓警界同仁相當惋惜,而他本人也深感懊悔。

南投縣警察局督察長王國峯表示,「他對於這樣的一個狀況,非常的愧疚,我們也會加強幹部以及同仁,防治酒駕的觀念。」
對此,南投縣警局也在隔天7月4日,火速召開考績會,除了記1大過處分,也調整服務地區,並加強列管考核。警方強調,處理酒駕案,就算是自己人,也不會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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