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後龍外埔漁港的停車場入口處,有顆巨型石頭,看起來像是公共造景
民眾說,「(他是用什麼塗掉的水泥嗎?)水泥,是用水泥塗掉的。」
大石頭寬度約3公尺、高約1公尺公尺,石頭上還有字體,已經被塗抹掉了,但仔細看還是能看出「天水園」3個大字。原來巨石本來放置在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的家族墓園,2018年被檢舉墓園占用國有林地,遭違反《森林法》起訴,遭判緩刑4年,並向公庫支付2000萬定讞。只是2顆巨石,怎麼會現蹤漁港的停車場呢?縣府說,不知情!
環保局秘書蔡政勳說,「就其外觀來看,應該還是具有相當的經濟價值,所以環保局沒辦法,直接認定為廢棄物,這件事情應該是土地管理單位,依占用國有土地規定來處理。」
巨石疑似遭到偷放置,這一放可能長達3年,專家說「天水園」的巨石屬於花蓮石,1公噸落在5~6千元。環保局表示,石頭有價值,無法以廢棄物來處理,縣府表示,2顆巨石沒經過申請核准,有非法占用縣有地的疑慮
農業處副處長蔡政新說,「那經查這案子,截至目前為止,沒查到任何申請相關紀錄,因為放置了3年以上,也不知道是誰放的。」
民俗專家也說,2顆巨石本來放置在墓地,現在又挪放到漁港入口處,可能用來擋煞用。至於2顆巨石誰放的?為何挑選放在漁港?縣府將持續追查,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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