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彰化縣議員黃俊源(鹿港、福興、秀水),在去(2022)年底九合一大選時,其競選團隊成員李秋榮,涉嫌以每票500元為代價向選民買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發現後,由彰化縣調查站移送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一審彰化地院認為,黃俊源既任用李秋榮為其競選團隊,即有監督之責任,也必須為其買票行為負責;且整起案件有證人、照片與扣押現金,故李秋榮的賄選行為,應被視為黃俊源本人所為,今(12)日判決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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