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表示,當時提告陳男及蔣男,是他生至今第一次進法庭,在進到法庭前,必須先外面等候,這時無法避免地,必須與兩位被告共處,他還示範當時只能頻頻摸著手機,並假裝與他人通話或玩手機,而開庭期間,講證詞時也必須一直與加害者處在同一個空間,讓放火感到非常尷尬。
害怕開庭結束後,遭被告報復的放火自爆,上法院前特意用板子綑在腹部及背上。(圖/翻攝「火火放」YouTube)放火還透露,在開庭前曾要求,結束時比對方早15分鐘離場,他坦言過去見到許多黑道在法院滋事案例,感到非常害怕,因此希望確保開完庭後,不會遭到陳男及蔣男攻擊,最後放火自爆,到法院前刻意將板子綑在腹部及背上,即使被告人真的使用利器攻擊時,也無法直接正中要害,自爆自己上法院時看起來相當鎮定,其實內心超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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