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女子闖管制區自撞拒馬受傷 中正二分局賠償金額曝光
女子騎機車撞拒馬受傷,申請國賠。(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2017年1月22日,「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在總統府舉行;為防止民眾陳情抗議,中正二分局凌晨在總統府週邊架設拒馬;但一名吳姓女子騎車經過時,撞上平放在路面、尚未架設的拒馬受傷,之後聲請3000多萬元國賠;法院審理後判決,中正二分局應賠償吳女87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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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全國大會」在總統府舉行;當時多個反年改團體也到場抗議;為防止民眾陳抗,1月22日凌晨,中正二分局警方在總統府週邊路段架設拒馬;沒想到一名吳姓女子下班經過附近路段時,撞上平放在地面上的拒馬摔車受傷。

吳姓女子受傷後,向警方提出訴訟,要求近3,070萬元的國家賠償;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吳女應自負三成責任,判中正二分局賠償2,148萬元;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吳姓女子應自負七成責任,改判中正二分局賠償874萬餘元。

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警方在架設拒馬現場未設置警示燈提醒民眾注意,也無足夠的員警引導民眾避開相關區域;但吳姓女子已知該區域有交通管制、見到其他小客車遭員警攔阻,也能看到週邊已經架設完畢的拒馬,卻仍執意行駛愛國西路慢車道,才會導致事故發生。

據此,二審高等法院判決吳姓女子應自負70%責任,中正二分局負30%責任;賠償金額也從2,148萬元,下修至874萬餘元;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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