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香港媒體新規定 擬無須報導《國安法》負面資訊
香港媒體擬「無須」再報導《國安法》負面資訊。(示意圖/民視新聞「2019香港反送中」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BBC報導,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簡稱通訊局)近日提出修例建議:如果廣播媒體機構,製作涉及《國安法》相關內容的國民教育節目時,將不須遵守「持平要求」;也就是不用再報導反對《國安法》的言論與意見,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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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香港版《國家安全法》正式上路實施;針對「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行為立法處罰;被視為是中國領導階層全面貫徹「威權統治」的決心展現。

今(2023)年2月,通訊局要求香港免費電視台和廣播電台,每週需播放最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內容的節目;並將此規定列入12年牌照中期審核內容;媒體如不遵守,恐影響後續執照申請與延長。

受新規定限制的媒體,包括三家「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無線電視(TVB)、香港電視娛樂(ViuTV)與奇妙電視(HOY TV);以及兩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即香港商業電台和新城電台。

據英國媒體BBC報導,香港通訊局近日發佈最新諮詢文件,指出上述機構在製播與《國安法》有關的內容時,可能因恪守節目「持平」規定,加入反對立場言論,結果導致觸法;因此涉及國安法的節目,將可不受「持平」規定限制;也就是不必報導國安法的任何負面影響與內容。

消息一出,香港社交平台及討論區上,出現批評「不用持平,就是承認洗腦?」、「一面倒,只可以唱好」、「官方認證偏頗」、「政府要的不是傳媒,是宣傳機器」的質疑聲浪。

根據香港《電視節目守則》和《電台節目守則》對「恰當地持平」定義:節目在報導不同言論時,必須以公正不偏的態度,盡量反映所有主要、且關乎主旨的觀點,以便求取平衡;不應隱瞞事實導致立場有所偏差,或倒置問題輕重,進而對視聽群眾產生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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