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遭判10年  嘉市議員戴寧:再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4連任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嘉義地院下午一審宣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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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議員(無)戴寧表示,「今天的宣判當中,5位被起訴的助理當中有2名,戴寧已經證明了我的清白,2名助理的部份是獲判無罪,未來戴寧也會用更多證據證明,其他3位助理,也是戴寧沒有詐領助理費。」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去年(2022年)3月13日遭羈押禁見,9月中旬獲得交保,遭羈押期間,由家人代替登記參選市議員並順利連任。嘉義地院26日下午宣判,判戴寧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不過,戴寧強調自己清白參政,強調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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