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陳錦祥在北市信義區、大安區、新北市、基隆市擁有42筆土地和15筆房屋,此外還有存款超過24萬元及企業投資達330萬元。然而,他也面臨著近2億元的債務,成為北市議員中債務最高的一位。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涉及到10多名債主持陳錦祥親簽的本票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其中,李姓債主持有4張本票,分別面額為2張700萬、1張2000萬和1張2450萬,總額達5850萬。葉姓債主持有1458萬的本票,另外還有王姓和陳姓債主,他們都持有千萬元面額的本票。
在台北地方法院核准強制執行後,陳錦祥的議會薪資以及7處不動產遭到查扣。其中,位於大安區仁愛路四段約12坪大小的房地產,在本月11日以285萬1680元的價格被拍賣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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