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屋免費借親弟弟住 哥哥慘被國稅局課重稅竟是「這原因」

民視新聞/唐詩晴、陳聖翰 台北報導

親兄弟也要明算帳?高雄一個哥哥,將透天厝空房,免費借給弟弟住,還讓他把戶口遷到自家,沒想到報稅時,卻被國稅局追補稅,原來這對兄弟,當初沒有訂立「無償借用契約」,當然也沒辦理公證,因此被認定是漏報租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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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林小姐說:「喂,弟,你確定要來台北出差了嗎?,好啊,那你大概6月底上來住OK阿。」

提供家人免費借住也要注意,高雄1位哥哥,就是免費讓親弟弟搬進自己的透天空房,還大方讓他遷入戶籍,沒想到卻被國稅局給追稅。

家人免費借住,屋主卻被課稅,讓土城的林小姐聽聞,超級驚訝,因為前不久她的弟弟,北上出差,就借住在林小姐名下空房3個月,當時她完全沒想過,會有稅務問題。

空屋免費借親弟弟住 哥哥慘被國稅局課重稅竟是「這原因」

屋主林小姐說:「其實我們覺得很驚訝耶,我們一般都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那不收租金也是OK的,不會想到這會跟租金扯上任何關係,甚至被國稅局追稅,我覺得大部分的人應該沒有辦法認同,然後甚至會覺得說,政府是缺錢用嗎。」

原來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了無償或非營業使用,其餘都要計算租賃費用,而且房子給本人、配偶及直系血親直接住沒問題,但兄弟姊妹這些旁系血親,就要辦理「無償使用公證」、訂立契約證明,否則國稅局可依法,認定為出租行為,要求繳納所得稅。

空屋免費借親弟弟住 哥哥慘被國稅局課重稅竟是「這原因」

屋主林小姐說:「戶政那邊可以稍微提醒一下,因為畢竟每個人都不是什麼職業房東,或者是包租公、包租婆,不然一般人真的很難知道。」

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免費提供給親朋好友來居住的話,那建議就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無租賃關係聲明書,那也要呼籲我們的政府機關,我們的戶政單位也要做適當的教育宣導。」

另外,房屋無償借用公證費,若簽約1年,按租金總額20萬以下收1千元、20萬到50萬收2千元,務必釐清申請程序,別因為少一步,白白讓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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