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方便?婦人攔等紅燈公車想上車 遭駕駛拒絕竟「肉身擋車」

民視新聞/王云宣、李柏瑾 台中報導

台中一輛公車,10日上午行經西區美村路一段,在停等紅燈時,突然有婦人招手,想要上車,不過現場並沒有設置公車站牌,因此駕駛揮手拒絕,沒想到婦人一氣之下,竟然以肉身擋車,雙方僵持約20秒,婦人自知理虧,就自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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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站上馬路,和公車面對面,雙手插腰氣噗噗,其他車輛從一旁呼嘯而過,婦人和公車則一動也不動,宛如時間暫停。

貪圖方便?婦人攔等紅燈公車想上車 遭駕駛拒絕竟「肉身擋車」
事發就在10日上午9點多,台中西區美村路一段,當時公車正在停等紅燈,婦人衝上前想上車,遭到駕駛拒絕,沒想到招手不成,乾脆賭上性命,以肉身擋車。

客運公司經理林元凱說,「駕駛礙於行車的規定,在非站位他就不能載客,所以他就沒有讓婦人上車,婦人就是有比較生氣,大概沒多久10幾秒而已。」

非當事民眾說,「公車本來就有它該停的地方,搭不上就要等啊!」、「隨便在每一個地方就可以招得到,這樣跟計程車不是差不多,那妳就坐計程車就好了啊!」

實際來到現場,距離案發地最近的站牌,大約有70公尺,婦人不依規定到公車站等車,還霸道阻擋,蠻橫不講理,雙方僵持10幾秒,婦人自討沒趣,轉頭離開,隨即走向一旁商家。

貪圖方便?婦人攔等紅燈公車想上車 遭駕駛拒絕竟「肉身擋車」
​​​​附近店家說,「她進來就跟我說,筆跟紙借我,我就想說莫名其妙,我就拿借給她,她寫一寫就說她要去投訴。」

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副所長蔡志明說,「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或坐或臥,足以阻礙交通,將處新台幣500元。」

婦人肉身擋車行為,不但違反《道交條例》,也可能觸犯強制罪,客運公司表示,其實隨意攔車情況,幾乎天天上演,雖然駕駛習以為常,但若是拒絕後,對方出現攻擊、謾罵行為,或是影響行車超過2分鐘,就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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