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凌晨1時許,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員警在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下閘道處執行路檢勤務,因攔查自小客車駕駛鄭姓民眾(馬國畢)散出濃厚酒氣,故予以要求駕駛下車接受呼氣酒精濃度檢測,吹測後酒測值為 0.32mg/L,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請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後續馬國畢現身,鞠躬道歉說:「對不起我又再度做了非常錯誤的示範,而且犯了非常低級錯誤」,表示自己心存僥倖,接著他一度語塞,最後表示「真的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浪費了這麼多社會資源,絕對不會再犯,奉勸大家不要跟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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