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北攤商爆賣「假羊肉」 若屬實將判刑最高7年罰8千萬
新北攤商掛羊頭賣豬肉,新北衛生局表示,供應商、攤販皆停止販賣。(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新北市大台北果菜市場攤商「重寧海鮮號」遭爆料以豬肉混充羊肉賣給不知情的餐廳、消費者,涉嫌「掛羊頭賣豬肉」,新北衛生局今(25)日表示,21日接獲民眾陳情並稽查後,依違反《食安法》之虞命肉品供應商「南台國際企業社」及「重寧海產號」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若查證屬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開罰8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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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表示,衛生局8月21日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大台北果菜市場「重寧海產號」販售疑似假羊肉,隨即啟動調查,因該日市場休市,於隔(22)日前往現場稽查,查核時攤位已無肉品,於同日查核攤商提供之肉品供應商「南台國際企業社」,該供應商雖有提出羊肉原料來源資料,惟檢舉人提供具體明確之情資,顯有後續追查之必要,故本案同時由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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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攤商掛羊頭賣豬肉,新北衛生局表示,供應商、攤販皆停止販賣。(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衛生局於8月23日及24日積極配合地檢署再次前往稽查,查核情形如地檢署說明,並攜回8件相關檢體檢驗動物性成分。本案因涉攙偽或假冒,已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之虞,衛生局依同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命「重寧海產號」及「南台國際企業社」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後續倘查證屬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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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攤商掛羊頭賣豬肉,新北衛生局表示,供應商、攤販皆停止販賣。(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衛生局強調,其積極捍衛食品安全與民眾健康,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行為,未來會定期與不定期執行稽查,同時鼓勵民眾或內部員工主動檢舉不法情事,一旦查有違法之事證,即依規定嚴懲重罰不肖廠商,如涉刑事責任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以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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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攤商掛羊頭賣豬肉,新北衛生局表示,供應商、攤販皆停止販賣。(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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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科楊舒秦科長。(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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