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李昶毅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等15名被告,去年被依洗錢、偽造文書、貪污,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等4大罪狀起訴,宜蘭地院今(11)日再次召開準備程序庭,林姿妙上午開庭前受訪表示,「我沒有做壞事、我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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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今上午批說,一通不實、錯誤的電話(指監聽譯文)張冠李戴,延伸了這麼多無辜的公務人員受到傷害,還表示這樣長時間的訊問,就是要打壓她,自己一輩子正正當當、實實在在,「我沒有做壞事、我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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