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養嬤慘遭「逆孫」22刀無情殺害 二審仍判無期理由曝光
男子李盈達2021持水果刀將養他長大的楊婦殺害。(資料照/民視新聞翻攝)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男子李盈達2021年因要錢不成,持水果刀對扶養他長大的楊姓老婦狂刺22刀將其殺害,事後再取走屋內現金11萬2000元離去,新北地院去年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李男與檢方都上訴,今(12)日高等法院宣判,維持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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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決指出,李盈達(22歲)自6個月襁褓起由楊婦養大道16歲,同住在新北市新莊,楊婦之子也安排李一起工作當學徒。2021年10月21日中午,李男因缺錢花用,從樹林工作地點搭計程車,到新莊先購買了水果刀,回到楊婦住處,以要上廁所為由進入屋內。

李男進屋後,向楊婦討錢遭到拒絕,竟持水果刀朝她胸口左側鎖骨、胸部上方各刺1刀,楊婦倒地後,李男又抓住她的腳,持刀刺向頭部、背部等處,一共22刀,取走屋內現金11萬多元後反鎖大門離去,再搭計程車往花蓮逃逸。後續楊婦家人發現她倒在血泊中,已無生命跡象,送醫不治。

法院指出,李男以「阿嬤」相稱楊婦,雖無血緣關係,實際上已如家人,李男自國小起金錢觀念不當,楊婦雖有管教但仍難導正,國中起多次行竊,16歲高中時甚至因為嚴重偷竊,被楊婦趕出家門。

法院考量李男無精神障礙、情緒控管不當、欠缺同理心等,又曾表示「如果時間重來」,會選擇好好工作,即使薪水少也沒關係,且案發當時心有猶豫,後來還是決定動手,念在他並非毫無一絲正念,尚不足以剝奪其生命並屏除於社會之外,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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