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開戰了?基泰大直工安風暴 「這2公會」聯合批建築師公會模糊責任
土木、結構技師2公會,批評建築師公會「模糊責任」。(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基泰大直工地坍塌案,10日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指出該案設計人與監造,都是同一名建築師「球員兼裁判」,引起建築師公會抗議「監造並非監工」,要求高嘉瑜道歉;但今(14)日土木、結構技師兩公會發出聯合聲明,批評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指鹿為馬」、建築師公會「模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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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戰了?基泰大直事故案已經發生滿一星期;但相關的爭議似乎才剛開始。9月10日,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批評該建案設計人與監造人,都是同一位建築師「球員兼裁判」,引來建築師公會發聲明痛批,強調依法建案設計人、監造人可以是同一人;且工地還有實質「監工」一職,「監造並非監工」,因此責任不應歸屬於建築師,要求高嘉瑜道歉。

但這樣的說法,卻引來「土木技師公會」與「結構技師公會」的不滿;今(14)日兩公會發表聯合聲明,主張「監造」與「監工」均須負責監督工程的品質與安全,「於法律責任上並無區別!」

兩公會強調,基泰大直建案事故之所以發生,「不是監造人怠忽職守監造不實,就是建築師地工專業不足」;依《建築法》第13條規定,該建案連續壁結構,應交由結構專業技師監造,但內政部營建署卻「指鹿為馬」,宣稱建築師為建築物唯一監造人,讓不具結構專業之建築師監造建築結構,導致本次事故;兩公會認為,如果營建署不肯亡羊補牢,依法行政,讓結構專業技師在場實際監造建物結構,「類似大直施工災變,將不斷的發生!」

兩公會認為,建築師不具備「足夠之專業能力」執行結構監造事務,卻又不願意釋出監造權,讓結構專業技師居於應有的「結構監造人」地位;營建署等建築管理行政部門,「長期配合建築師公會之見解,罔顧民眾生命財產重大利益」,造成建築公共安全問題。因此他們呼籲政府應積極全面檢討、改善建管制度,落實專業分工,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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