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抓通緝犯「認錯人」爆衝突 男子控檢方起訴

民視新聞/黃恩琳、李奕翰 新北市報導

被警察誤認是通緝犯逮捕,結果受了傷,還被起訴傷害罪!去年(2022年)9月,新北市三重一名男子黃連順,在路上被警方壓制上銬,過程中,他和員警爆發激烈推擠,後來確定警方抓錯人,但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檢方認為,雙方都有動手,雙雙起訴,這讓黃連順相當不滿,氣得到法務部大門前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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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黃連順:「一個可憐的被害人被打成這個樣子,他(檢方)說我基於犯意去傷害他,我們的警察有這麼好當嗎。」

手拿紙板、情緒激動,站在法務部前抗議,這名戴墨鏡的男子黃連順,去年被三重分局員警誤認是通緝犯逮捕,壓制過程中受了傷,但沒想到,如今他卻被依傷害罪起訴,氣得到法務部抗議。

當事人黃連順:「下了那麼重的毒手,然後現在檢察官說,我也對他們提告,我也對他們造成了傷害,但是他們完全沒有傷害,檢察官說我有毆打他,完全沒有。」

三重警抓通緝犯「認錯人」爆衝突 男子控檢方起訴

這一起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黃連順才剛走出家門,翁姓員警誤以為他是通緝犯,將他擋下來,兩人講沒幾句話,就發生激烈推擠,雙雙重摔在地,另一名江姓員警,也衝上前幫忙制伏,導致黃連順眼睛、耳朵、膝蓋等處,傷痕累累。

當事人黃連順(2022.9):「他後來用膝蓋一直頂我的咽喉,我現在身上全部大概有100個傷,都是紅腫拳頭的痕跡全身。」

當時新北市警察局長一度開記者會道歉,監察院也提案糾正三重分局,但新北地檢署偵辦時,認為雙方都有錯,翁姓員警被起訴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等罪,黃連順則是被依傷害罪起訴,另一名幫忙壓制的江姓員警,則是不起訴,這讓黃連順無法接受。

三重警抓通緝犯「認錯人」爆衝突 男子控檢方起訴

當事人黃連順:「我是壓住他壓制,就是只是壓在他身上,因為我不敢打他,我只好一直防禦說,你認錯人了。」

律師黃柏榮:「正當防衛需要針對現在,不法之侵害才可以主張,那如果侵害已經停止了,就不可以再進行攻擊,如果本件的話,看起來比較像一個互毆的狀況,所以在法律上,是不構成正當防衛的。」

警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不過對當事人來說,怎麼樣都嚥不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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